二手房买卖过程中,遇到过哪些奇葩的事情?
我们18年上半年卖房子的时候,直接给中介说到手多少钱,因为不在一个城市了,就等签合同的时候过去,结果有一个客户就联系了,因为房产证当时没下来,我们就收了定金先把房交了,对方也装修了,房产证下来之后去过户,说他没得资格,过他亲戚头上,然后贷款没下来,过了一段时间又说换一个亲戚,在房管局的时候和过户那个人聊天才知道,签合同那个把我们的房子拿过去装修了就直接卖了,相当于我们直接和第三方签合同交易,他直接中间赚差价,还什么费用都不用花
坐标长春,当年看中了一套二手房,找的中介。其他都谈妥了,到中介那里签了中介的合同。因为是办理公积金的***,周期相对长一点,而且赶上年末,银行放款比较慢,我们付完首付,办理完过户,办完***手续后,相安无事了几天。后来原房主频繁给中介打电话问银行怎么还不放款,每天各种花式催问,其实这事儿问中介也没有意义,因为所有流程都走完了,其实就是等银行内部的流程了,我们这些人着急也是没有用的。后来打中介电话发现没有用,原房主又给我打电话,让我先不要装修房子,避免造成损失,我当时就蒙了,什么叫造成我的损失,结果原房主告诉我,她准备***中介,告他们***,这么久了都没有付尾款,肯定是***,等她胜诉了,还要收回房子。听完她的解释我是真的醉了,房子已经是我的名字了,也用我的名字***了,咱们的交易其实已经算是结束了,剩下的就是你和银行的债务关系了,这个时候你告中介***估计都不会受理,居然你还要收回房子,我请问你凭什么能收回来呢?我所有的手续都是合法的。当时给我气的都差点笑出来了。我也没跟她计较,告诉她等银行的消息吧,我这边该怎么做已经是我自己的事情了,不跟她构成任何关系。收房子的事情就别想了。后来我问中介,中介告诉我是原房主觉得房子卖便宜了,想收回,才想的这么一招,哈哈,就这还公务员呢,最基本的诚信不讲不说,连点基本的法律意识都没有。好在我们通完电话当天,银行就给她放款了,她也没有了任何借口,只能就此作罢。
发生在我身边的真实***。18年下半年我一个做中介的朋友,他的一个客户是比较会算计的那种,还特别的挑我朋友辛辛苦苦为他找了大半个月的房子,终于找到一套他比较满意的,结果客户一个礼拜左右就是不接电话,且次忽然打通了电话说不考虑买房了,而房东那边说有其他客户已经订了,我朋友也没有在意,也就把这事给忘记了,大约过了一个半月的时间,他同事带客户到房管局办事碰到了这个客户。原来客户为了省几万中介费,在看中那套房子后私下找房东交易,先打50万的订金给房东,后却发现房子早已查封!去房管局的时候才发现,客户在房管局里大哭大闹。中介朋友听到这事后,只能呵呵了!!!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2 事实上,像这样的买房人还真的不少。前期找房的时候,很自然的就想着要找中介,房子看好了,就想着中介费高了,千方百计的要越过中介直接找房东交易。这种自作聪明式的的私底下找房东谈判交易,运气好的可能只是遇到房东认为价格卖低了临时涨个价,这种情况大不了就是不买这套房子就行;然而运气差的,为了省几万的中介费,最后可能损失的是几十万上百万的购房款。钱房两空的案例,我们听得多,也见得多了。
我来说说我的同学如何运用法律赚到70万的故事吧。
我的同学是个律师,而且是个非常厉害的律师,2016年初在北京市东三环双井买了一套一居室,350万元,已经签了合同、做了网签,卖方的是一个北京的老太太。
2016年初北京房地产市场发生了什么事儿呢?那就是房价大涨。这个老太太看到房价涨了这么多,认为自己卖亏了,于是想毁约。但是你签了合同怎么毁约啊,反正老太太也不懂法律,就是赖着不卖。
我们买二手房都知道,如果毁约,是要支付违约金的,合同上一般写的违约金是“房价总额的20%”。
我前面说了,我的同学是个非常厉害的律师,肯定要走法律途径啊。你要么就把房子卖给我,要么就付我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