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小时候有做过哪些缺德的事?
小时租住在一个大杂院里报复过房东老太太,76年初夏住姥娘家时,有大孩子送我一只光腚小鸟,带回大院养熟了,长全羽毛后,它会飞到我手上吃食,平时它在院子里自由玩耍,一天我外出回来,发现小鸟死了,喉咙里卡住一粒南瓜籽,有小伙伴说是老太太把小鸟抓住硬喂,小鸟卡死了……哥哥和我密谋报复,农村厕所里是大粪坑,老太太专用坑边一根木桩蹲着,我俩用木棍把屎涂在她常抓的木桩上端……她找我妈告状,那年我五岁,哥哥七岁,前年百度一下才知道,青州叫亚兰的鸟是百灵,窝在地面,我也快到吃南瓜籽降血压年龄,回忆那段无忧无虑的童年[流泪]
谢邀!悟空老师提出的问题勾起我儿时的往事,当时作为小男孩多少干些好玩有趣而又有点缺德的事。
小时候经常邀请小伙伴们到附近乡下,去挖别人地里种的红薯,然后到池塘里洗干净,就拿来啃。因为红薯生吃,口感非常好,味道好,那时候红薯成为我和小伙伴们被祸害次数最多的对象。
黄瓜也不能幸免,似乎一切能生吃的东西,都逃脱不了我和小伙伴们的嘴巴。
小时候一到过年,就会用压岁钱去买鞭炮,爆炸的声音也经常扰得邻居烦恼不已。晚上还有时躲在角落里,等行人路过时偷偷扔出去,吓了路人一跳。
小时候还约几个小伙伴们拿弹弓,专门打别人家的玻璃窗,它的威力可不小,为此可挨过不少人家的骂。被爸妈知道了这事,还挨过不少次打。
还有不少的坏事,做小孩子时认为是好玩的事,有趣味的事。等自己长大了,懂事了,才觉得有些缺德……
我小的时候比较老实,想想也没有什么太大的缺德的事情,只是模糊记得上小学的时候有个女孩子和我同桌,不知道因为什么事情,实在是记不得了,我往她的椅子上吐了口痰,她没注意,坐了一***,恰好让旁边的一个女同学看到了,那种看我的目光,到现在我还在感觉不舒服,我宁可让人家打一顿也不愿意看她那样的眼神,那是一种鄙夷,不绡一顾,又好像是瞧不起的眼光,是那那么的让人讨厌,那么的让人不舒服,
上小学五年级的时候,数学课上我和同桌女生讲小话。到兴致高处等老师背过去在黑板上写字,我俩还哼起了歌儿,当然是非常小声的那种。
不过猝不其防突然被坐在前排的男生告了状,没有举手也没有报告,直接说:老师,有人唱歌。老师马上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冲下来,问:谁唱歌?前排2个男生指了指我旁边的女生,老师马上啪一声给了她一个响亮的大耳光。女生马上反咬我,指我说我也唱了。早就吓得魂飞魄散的我只能拼命摇头,老师马上问前面告状的男生:她唱了没有?这时候奇迹发生了,2个男生竟然异口同声的说:没听到。老师马上又给了那两个女生一记响亮的耳光,还一边用鄙视的眼光骂她:让你嚼舌根!
其实我当时完全是懵的,也搞不清楚那两个男生为什么只揭发她,而不揭发我。后来那个女生还一度造谣说他们喜欢我。不过后来想起来确实觉得这个女生挺冤的,替我挨耳光不说,还背了嚼舌根的黑锅。不过当时面对气势汹汹的女老师,我当然只能摇头啊,要不然等着挨打吗?
我和众多老汉们差不多,小时候家教很严,上学半年级(未满一年)后戴上了红领巾。那时候社会风气没那么复杂,想不起来做什么缺德的事。
这个问题问的怪,谁小时候缺过德让谁答吧。[灵光一闪][灵光一闪]
刘天佐发文否认出轨称只是搀扶,出轨会承担法律责任吗?
出轨只是道德底线与法律权威的交界点,如果是社会道德,那么出轨就是最大的不忠,会被社会议论和谴责,但是也没有任何的法律判定出轨的刑事责任,所以出轨肯定是不会触犯法律的。
就拿近期港媒报道许志安出轨黄心颖一样,很多人都为郑秀文觉得不值,也觉得许志安很没有责任心。也就是谴责,没有更多的强制手段来要求出轨方。唯一一点确定的是,如果郑秀文这时候提出离婚,那么许志安只有无条件服从法律决定,会以两个人在一起没有感想为由同意郑秀文的***,这就是法律给于出轨最为严重的判罚。
至于男女双方出轨,更多的是在一起久了,失去了新鲜感,偶尔玩玩也觉得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也就是这样不注重彼此双方的感受,存有侥幸心理才有这样的事情发生。如果说对彼此没有了感情,那么和离那不是最好的解决方式了么?
很多公众人物因为出轨,彻底的毁了它一生的前途和命运,因为观众是不会允许有道德缺陷的人来教会大家如何去遵守社会公德。不是公众人物不可以犯错误,只是他们犯的错误对于社会来说影响太多,不可能这么随便就能得到观众的原谅,然后东山再起。
是人就会犯错,这是真理,但是有些错误是可以原谅的,有些错误是法律不允许的,还有些错误即使法律允许,也会受到社会各界的谴责和谩骂,这就是道德底线。
家庭美满,和谐幸福,百年好合,这是完美的家庭。愿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有家的人互为互补,守护属于我们的那个小小家园。人各有志,观点不同才有大千世界的无奇不有,有什么看法可以留言谈论,喜欢的可以点击关注,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