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买了一套二手房,房主说暂时不能过户,签订合同时候需要注意些什么?
一、二手房买卖暂不过户签协议可以的,保险起见是可以去当地公证处办理公正的,但是在办理出来房产证之前,该房屋还是属于原业主所有。二、依据《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七条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买卖二手房 交钥匙以后要注意哪些事情?
买卖二手房,如果在没有过户前,进行交钥匙,那么一定要注意对水、电、燃气、房屋的建筑质量、房屋内家具家电的检查、去物业公司把物业交接也给做了、让业主把房屋交接之前的所有费用结清,房屋内家具是否留下,留下的最好看一下品牌和拍照保存证明。
贝壳二手房买卖流程?
二手房买卖的流程是:
(1)要清楚买二手房注意事项,不然很容易被骗。在买房前请详读以上买二手房注意事项。买方咨询,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签合同,卖方提供了房屋的合法证件,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交纳购房定金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经程序),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称房屋买卖契约)。
(2)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房屋交付、产权办理等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
(3)办理过户,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买卖双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对无产权或部分产权又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拒绝申请,禁止上市交易。立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交易房屋的产权状况和购买对象。
(4)按交易部门事先设定的审批权限逐级申报审核批准后,交易双方才能办理立契手续。现在北京市已取消了交易过程中的房地产卖契,即大家所俗称的白契。缴纳税费,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比如房改房、危改回迁房、经济适用房与其它商品房的税费构成是不一样的。
二手房买卖,卖家要注意哪些问题?
1.首先要确定买房是否具备购房资格,以防浪费时间。
2.考虑房款问题。在合同注明付款周期。
3.合同内容应包括定金、首付、逾期支付承担的责任。
4.明确税费由哪方负责。
5.尽量确定办理时间点,能明确的尽量明确。
6.明确房屋交付时间,并且,明确房屋内物品归属。
7.如果买房人办理贷款,需注意见到批贷函办理过户手续,且首付款必须全部到位(资金监管或自行交接根据当地政策协商)。
8.买方办不下***应该怎么办?还需考虑其他还款方式,自行协商。
希望有所帮助。关注北京二手房交易专家,得到更多你想知道的房产交易知识。
我最讨厌这种问题,卖家注意什么呀!卖家等收钱办事,什么也不用注意!最主要的是买家,希望头条认重点提问?
买家是付钱方,定金,首付,尾款等等要注意和谨慎点,***资格和还款能力自己一定要了解清楚,银行折扣,首付比例等等根据自己情况选择,还有缴纳税费,税种等等,了解清楚,让中介列取清单,以防交税做比对!有些二手房可以合理的避税,这些多咨询当地税务部门及中介方!
卖方基本上只管收钱办事,最多注意自己尾款时间,各个地方银行放款时间有所不同,好安排自己的资金!
关于二手房买卖,卖家要注意那些问题?在此列举以***意事项:
一,要选择适合的买家,比如是否有购房资格等。
二,签约时要约定好违约责任等。
以下是我要说给卖家的重点:
现在不良房产中介很多,卖家委托房产中介时千万不能签独家委托卖房协议,无论不良房产中介承诺再多的好处都不签独家委托,否则卖家就等着被宰甚至房款都拿不到。
二,卖家要防***买家,有的不良房产中介欺骗卖家把房价砍的很底找个托把[_a***_]买走再加价转卖。
1.代理方式的选择 通过中介卖房可以有两种方式:独家代理和一般方式。如果选择了独家代理,就不能将房源委托给另外一家中介。如果选择一般方式的话,可以将一套房源同时委托多家中介代理。目前,一些大的中介公司倾向于同客户签署独家代理合同,小型的中介则比较倾向于同客户签订一般的合同。 两种方式各有利弊: 独家代理合同更能保证交易的安全性;一般合同则能够为客户提供更多的客源,促成交易快速成交。但是在交易的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2.代理时间的选择 时间选择一般是宜短不宜长。为了防止签订独家代理合同后,房子迟迟不能脱手,售房者记得在签订合同的时候约定一个有效期,在有效期内未能达成交易的就可以自动解除合同。那么有效期定多久比较合适呢?代理有效期的时间宜短不宜长,一般以一个月为宜。如果一个月之后房子还没有脱手,但是对中介公司还挺满意,那么可以选择续约。 3.“跳过”中介有风险 一些售房者为了省去一些中介费,在与购房者碰头后会“跳过”中介与购房者直接进行交易。其实,一方面这是售房者有违诚信的表现,另一方面也增大了交易的风险,有时反而还会降低交易的效率。因此,建议售房者卖房选择有一定规模且信誉良好的中介公司。 4.不签“到手价” 一些售房者为了省去合同上麻烦的款项细则,要求只与公司签一个“到手价”,即直接到手的钱有多少签多少。大家要知道,二手房交易过程中,除了房屋本身的房款外,还涉及到契税、交易手续费、中介费等多笔费用。如果只签一个“到手价”,必然给中介留下很大的操作空间。再遇上一个黑心中介,这就等于是给他们提供了“暗箱操作”的条件,最后吃亏的还是交易双方。因此,签约过程中,一定要把各款项弄清楚,不要只签一个“到手价”。在达成协议后,业主、买家和中介最好签订三方协议,也就是居间合同,这也可防止不良中介公司人员从中压价。 5.注意买方资格和购买能力 售房者如果想要通过卖房子之后在买房的话,应当尽量先把要卖掉的房子处理好,以免被动。